新晃检察: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2022-06-24 17:29: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向全有 | 点击量:1525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向全有)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助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多措并举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在协作上蓄力,共筑合力大格局

新晃县检察院联合新晃县公安局、新晃县应急管理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新晃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会上,该院向相关单位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介绍了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并就我县安全生产现状和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等进行研讨。讨论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同进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联合宣传教育和调研督导工作。

在宣传上发力,普法明责强意识

新晃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林冲镇、晃州镇等地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立足检察职能,向群众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强化安全理念。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为群众答疑30余次。

在走访上聚力,以案示警促落实

为打通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最后一公里”,新晃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走访辖区内花海烟花爆竹公司、华麟化工等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结合办理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对发现的安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等风险点作出提示,并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源头管控等方面提出建议,提醒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合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新晃县检察院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助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实际行动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新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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